七绝圣手王昌龄 边塞诗创作第一人

唐代诗人各有所长,或风格特立独行,或体裁清新别致,而王昌龄在七绝这种体裁上的造诣已臻化境,故得七绝圣手之雅号。他又是第一位从军写出边塞诗的诗人(王之涣、高适、岑参皆晚于他),作为开山鼻祖的他又得了“诗家夫子”的称号,也有说这称号原为“诗家天子”,但天子二字过于敏感,遂改为夫子。

王昌龄(698-757年),字少伯,河东晋阳人(今山西太原)(一说为京兆人)。比起大多数诗人出身世家或书香门第不同,王昌龄是典型的寒门贵子,他家族世系未被记载,年少时困于农耕,青年时去嵩山学过道,后来又响应玄宗号召去了边疆,曾赴陇西、出玉门,他最著名的边塞诗句多出于此阶段,年至而立方才有机会参加科考、进士及第。

王昌龄的一生,官位几乎跟名气成反比,他起始任职校书郎,这个职位几乎是所有进士的起点,后来任河南汜水尉、江宁丞等职,都是些芝麻绿豆大的小官,并且终其一生未做过什么大官。但他作诗的名气却越来越大,其中赠别、边塞和宫怨等题材备受瞩目,其视角观察入微,写作高度概括且极具想象力,直接影响了中晚唐的诗歌风格。

边塞诗中的名诗非常多,但要推举其中的魁首之作,则必是王昌龄的《出塞》: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这首诗火到什么程度呢?火到让一位一千多年后的名将差点掉脑袋。这首诗后两句中提到了两位汉代大英雄卫青和李广,说如果他们二位还在,则匈奴再难犯祖国之边境,其实就是遗憾大唐没有这样能够固边御敌的名将。

但到了一千多年后的清朝,政权本就是少数民族建立的,乾隆帝特别讨厌听到这个胡字。一次在表彰讨伐准噶尔的宫宴上,一生作诗超四万首的乾隆帝忽然诗兴大发,要求群臣陪他作诗,轮到首功大将兆惠这里,没啥文化的他写不出小作文,只能吟起这首千年网红诗《出塞》,他本想自比卫青和李广,将准噶尔比作匈奴,结果吟到后两句时,乾隆帝整个人都不好了,对兆惠恨恨道:我大清就是胡马,要不是你立了这样的大功,朕就让你脑袋搬家。

优秀的送别诗亦有千千万,而王昌龄的《芙蓉楼送辛渐》则必定是个中翘楚: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赠别诗最重要的价值除了是传世佳作外,还可以梳理诗人的朋友圈,那些无法在史书中留下痕迹的古人,却通过诗人的笔,留在世人的心中,比如王维《送元二使安西》中的元二,比如李白《赠汪伦》中的汪伦,再就是这首诗题目中的辛渐,从诗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此去终点站可能是洛阳,也可能会在洛阳停留,也必定会与他和王昌龄共同的朋友们相聚。

安史之乱可能是盛唐所有诗人的人生拐点,有如高适般低开高走的,有如李白这样误入贼营的,而属于王昌龄的命运则是戛然而止。此时的他官职虽低,但诗坛地位却是杠杠的,盛名必遭妒,亳州刺史闾丘晓便因为嫉妒杀害了王昌龄(这位闾刺史就不是啥好人,后来因畏敌不出被名相张镐杖毙)。王昌龄在多种题材的诗中都屡有佳作,有“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豪迈,也有“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的凄婉,“诗家天子”名副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