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看到别人的“死亡时间”该不该告诉TA们》如何选?
没错,觉得《奇葩说》的辩题很无聊的笔者来发言了。这次,这个题目笔者觉得可以探讨,并不无聊。
这个辩题叫做《假如看到别人的“死亡时间”该不该告诉TA们》,辩题的前提是这么说的:有个小孩获得了一项天赋能力,她能看到对方剩余的生命还有多久,她究竟该不该告诉别人自己生命究竟还剩多久?有一部电影叫做《时间规划局》,笔者没有仔细看过,偶尔在媳妇看的时候瞥了几眼。看到里面有个设定,有些人身上有个时间条码,时间走到零,他们会自动死亡。
很像吧?一个意思。
其实关于这个辩题,有很多辩论的方法很适用:比如偷换概念,是说不说这件事重要还是死亡这件事重要;或者是强行先入为主,既然你知道对方的性命之忧,对方当然有知情权你应该告诉对方。
我们抛开这些问题不论,先看看这期辩手的表现。
正方代表发言的高潮部分,是肿瘤患者邱晨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自己直面死亡威胁的时候,科学界所给出的“死期”,也就是“你最多还能活XX天”给人的影响。邱晨反复在描述自己无惧生死,只想在有限的生命中活的更精彩不留遗憾。
可惜,正是中间她讲的一个小故事给自己挖了坑。
她讲到,在她得了癌症之后,她去跟同事们讲笑话,大家都笑不出来了,甚至看她的眼光都不一样了。
没错,当死亡真正摆在面前,没有哪个正常的普通人能毫无想法,内心毫无波澜。
好了,黄执中出场,敏锐的抓住了这个点进行犀利剖析。他讲了两个很重要的论点:第一,你知道了对方的死期,但最好不要说,有些事情烂在自己肚子里就好了;第二,假如这个“死期”并不是确定不变的,还是有机会改变的,面对不确定性那就更没有必要去说,反而应该让命运掌握在别人自己手里。
黄执中举了个电影里的例子,诺兰的《蝙蝠侠》三部曲第二部《蝙蝠侠:黑暗骑士》,“光明骑士”哈维-登特,被小丑设计陷害折磨,后来变成了反派人物“双面人”。最终,布鲁斯-韦恩不得不出手把他干掉。在这一部的最后,蝙蝠侠布鲁斯-韦恩对戈登警长说,让所有肮脏罪名由他“蝙蝠侠”来承担,许多事情应该被埋在阴影里,不该被世人知道。
他所举的例子虽非圣贤经典或者真人真事,却在这里恰当好处,直达要害。
这让笔者想起在游戏《魔兽世界》的资料片《巫妖王之怒》中,早已成为巫妖王的阿尔萨斯被众位英雄击败,可巫妖王的头盔没了主人,天灾军团就失去了绝对控制,变得狂暴的这支军队会导致整个世界的混乱。因此,必须有人继承巫妖王的王座。弗丁犹豫下决定自己来承担这个永世的诅咒,可突然,被红龙灼烧过已经没有人形的伯瓦尔,主动接过了这个王冠。他告诉弗丁,回去后告诉所有人,伯瓦尔英勇战死,在这个冰封王座上发生的所有事情,都要被掩埋,永远不被人知道。
这两个人当然都具备大无畏的正义精神,也是在抉择面前最懂得果断作出决定的人。伯瓦尔是为了“世界和平”,可能还要更好理解。蝙蝠侠之所以要做黑暗骑士,就是因为在他的世界里,正义已经几乎不存在了,唯一的对抗邪恶的方式就是自己承担所有肮脏污秽,化身黑暗骑士除暴安良,把哈维登特的“光明骑士”形象留给世人,让他们心存希望。
可并非所有现实故事都是这么伟光正。
《兄弟连》第7集《崩溃点》,胡伯勒击毙了一名德国军官,缴获了一把鲁格手枪,于是这位从诺曼底开始就是E连老兵的开心果,挨个战壕给自己的战友们炫耀自己的战利品。正在大家都在跟着他开心的时候,不远的地方突然传来一声枪响,大家惊魂未定以为有德军的时候,年轻兵喊大家来救人。原来是胡伯勒,鲁格开着保险,擦枪走火打中了自己的大腿。最终,这位久经沙场的大兵死于意外。而第8集《最后的巡逻队》中韦伯斯特的一席旁白,道出了这件事的关键。
“我相信他的家人会收到一封军方发来的电报,说他是在一场关键战役中英勇牺牲,而事实上,他是在朋友们无助的看着他痛苦的哭喊中,死在阴冷潮湿的地下室担架上。”这话是说的一名死于抓捕德军俘虏回来的过程中牺牲的新兵,可胡伯勒也一样。军方肯定会说他是英勇牺牲,可这个的确屡立战功的诺曼底打过来的老兵,死于一场意外,自己缴来的手枪走火杀死了自己,无比戏剧化又令人五味杂陈。
这才是真实的生活。
说的有点远,话回主题,假如知道了对方的“死期”,究竟该不该告诉对方?直白的告诉对方,“你在XX日会死”?怕不是神经病吧。换个世界观,假如这种“特异功能”大家都屡见不鲜了,再告诉对方会怎样?
即便你是战争英雄,当你的死法如此窝囊的时候,这种轻于鸿毛的方式,还值得一哂吗?假如你是想让对方活的更有意义,让他不留遗憾,告诉他“XX日你会死”有意义吗,甚至,会起好作用吗?
如果命运都已被安排好,脆弱的人会不会不敢面对哪一天,因为不确定自己会怎么死,会不会痛苦,八成会提前了结自己。这样一来,那个死亡日期还有意义吗?如果有人抬杠,说他不到那天用任何办法都死不了,那不是更加加剧他的恐惧和痛苦吗?
那么假如这个期限并非定论,对方还有机会改变,那么本来按照剧本进行,也许就会改变的。现在你告诉他这个期限,也不确定能不能改变,那么告知除了给对方添堵,让对方胆寒,还有别的意义吗?如果你知道对方是个置生死于度外的人,那么这种人根本就不会让自己活得有遗憾,告诉他又有什么用?就算是邱晨那样的病号,医院在告诉你病情的时候,也不见得张嘴就实话实说,而是会有所斟酌吧?
黄执中有句话说得对,很多事情,烂在肚子里也不能说。笔者觉得这话没有问题,尤其是,当你知道,你说了没有好处,反而给对方平添许多痛苦。与其如此,还不如自己一人觉得痛苦就算了。更何况,你知道的,未必就是真相。
顺便,说的远一些。讲一个兄弟连里引用的小故事:在第2集《DDay》中,D连连长斯比尔斯负责接手一队德国战俘。这批战俘中,有个和马拉奇聊的很好,以前常住美国和他家离得很近的小哥,斯比尔斯也对这些战俘很友好,给他们递烟递火。马拉奇刚刚被叫走去连队集合,没跑出去几步就听到身后“哒哒哒”的机枪扫射声。这些战俘显然是被集体枪决了。这件事成为了一个传说,在众人心目中,斯皮尔斯成为了一个恐怖的狠角色,甚至他在给别的士兵递烟,士兵都会用异样的眼光看他。
而实际上,斯比尔斯是个爱护手下士兵,作战勇猛,指挥能力出众的好军官。在《崩溃点》这一集里,他迅速集结被戴克乱指挥导致被打散的E连重整军心,并且一己之力完成与I连的联络,实现了对村庄里德军的围剿。
战后,在教堂里,利普顿和斯比尔斯发生了一段有趣的对话,利普顿问斯比尔斯,那些关于他的传闻是不是真的,斯比尔斯回答说:
说话,是一门毕生的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