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法医始祖,洗冤专家
华夏自古有名医,但因东西方对医学的认知相去甚远,所以我们的神医故事只流传在受华夏文明影响颇深的诸国,于西方来说闻所未闻,但有一个特殊医学门类的始祖却切切实实在中国产生,并受到全世界范围的公认,这个人便是被西方人尊称为“法医之父”的宋慈。
宋慈(1186年-1249年),字惠父,建阳人(今福建南平),祖籍河北邢台,宋代著名法医学家,世界公认他在1235年创立了法医这门学科,被尊称为“法医之父”。宋慈出身在官宦世家,是唐代名相宋璟的后人,他的父亲宋巩于仕途无甚造诣,花甲之年方考得功名,出任推官等低职,但他对宋慈成为一名优秀法医有着决定性影响,是宋慈身后的巨人。宋慈可谓子承父业,在父亲日常断案的基础上,深入的进行法医学的研究,着力利用法医学破案,平反了很多冤假错案,受到当时人们的景仰,他所著的《洗冤集录》是世界公认最早的法医专著。
其实宋慈绝非古今中外的第一个法医,早在战国甚至更早,我国就有了为断案而查勘尸体的官职,战国后期称其为令史,但由于大多数官员并不想出任这又脏又累的工作,所以一般由贱民或奴隶担任,是名副其实的“贱吏”。及至汉代,利用法医检测断案已经非常盛行,也有了一个沿用到后世的官吏名称——仵作,一个县会设置1~3名仵作,以配合官员判断命案,但,没有一个仵作成为法医之父,为什么会是宋慈呢?
话说宋慈子承父业,考取功名后进入宦海浮沉,但他的官运明显比父亲好,出任过县令、通判、郡守、提点刑狱、知州、经略安抚使等官职,其中“提点刑狱”就是大家所熟知的“提刑官”一职,它的全称是“提点刑狱公事”。提刑官是朝廷派驻到地方负责司法监管的官员,一般只负责一路(宋代行政单位,相当于明清及现今的省),职位相当于今天的省级检察长,正四品官职,负责核实已经审理过的案件。
宋慈在提刑官一职上做了巨大贡献,他不但有才能,还是一位清官,不畏惧权势,敢于为平民昭雪冤情。他曾经平反过一个案件,受害者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庄稼汉,他在卷宗上看到其为自杀,但并未指明自杀的原因和死者生前遭遇。宋慈对案件顿时心生疑窦,于是带人开棺验尸,他看到尸体上的伤口进刀轻、出刀重,与正常自杀的伤口不一致,于是重新审理此案。经审理发现主谋是纨绔子弟吴良,仗着父亲曾身居高位,借着父亲门生的便利条件欺男霸女,杀了庄稼汉还强占其妻,最终将这位背景强大的公子哥儿及其从犯绳之于法。
除此之外,宋慈还见微知著,懂得从小细节上破获案件。《洗冤录集》中曾记载一个案例,死者身上数处伤口皆乃镰刀所伤,但家中财物没有半点遗失,因而他推断此为仇杀,经走访基本锁定了嫌疑人后,便叫附近农人将家中镰刀悉数上缴,依次排列在地上足有七八十把。彼时正值盛夏酷暑苍蝇肆虐的季节,不多久,其中一把镰刀便吸引了大量苍蝇。他当即揪出这把镰刀的主人,问为何只有他的镰刀招苍蝇眷顾,还不从实招来,凶手见已无可抵赖,只得一一招认并伏法。
宋慈在《洗冤录集》的序言中写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主张刑事案件最在乎的就是检验和证据,因为这是关乎生死的大事,不能轻忽以待。他的这种求真精神,也传承给了后世的法医工作者们,因此有了法医秦明们对真相的孜孜以求,为守护正义不懈奋斗。宋慈虽然在治病救人方面没有任何成就,但他对正义的守护拯救了更多人,足以载入华夏医学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