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教训:宗教自由之虚妄
10月16日,巴黎郊区一所师范学校的历史、地理教师塞缪埃尔·帕蒂在回家路上被18岁的凶手当街砍死并斩首,只因他生前曾在课堂讲授言论自由问题时展示过具有争议的穆斯林先知穆罕默德的漫画。血案发生后,举世震惊。巴黎、里昂等主要城市数万民众上街示威,呼吁言论自由,哀悼遇害者。巴黎索邦大学21日举行了悼念仪式。帕蒂遇害后,一个问题摆在了法国面前:“宗教自由”,是否真实?
法国总统和民众向教师帕蒂致意
人类对于“宗教自由”的实践最早可以追溯到波斯帝国的居鲁士大帝。而它真正在近现代的世界秩序中经常被视作基本人权之一,是在启蒙运动之后。尽管我对这个概念的再造者们依然保有崇高的敬意,但是就事论事,如果我们用今天的眼光回望,这些再造者似乎对整个世界缺乏整体认知,他们的这种目光短浅和傲慢无知,助推了他们再造“宗教自由”这一政治或者道义上的虚妄。我对这个“伟大发明”的批评纵使激烈,然而联想到当今世界依然有无数浅陋的信众向这种迂腐磕头下跪,这番似乎无力的抨击或许应该更加苛刻。
英国思想先驱约翰·洛克是后来“宗教自由”概念的奠基人之一。不过,洛克所提倡的并非绝对的“宗教自由”,而是强调了“宗教宽容”。在他的《论宗教宽容》中,洛克认为宗教是公民的私事,国家对教会应一视同仁、平等相待,实行宽容政策。不过洛克的宗教宽容因为其自身局限性,是比较狭隘的,例如他提到无神论者“根本谈不上被宽容”,因为“诺言、契约和誓言这些人类社会的约制对无神论者是不可能具有约束力的”,这显然和今天的事实相悖。
然而界定一种破坏公共秩序或者国家主权的宗教行为非常困难,因为其中存在相当模糊的空间。这种模糊让“宗教自由”的信众大肆诟病政府的“越界”行为,却无视“宗教自由”本身的理论漏洞。
然而不论如何,“宗教宽容”在当时的欧洲大陆是一个思想上的创举。纵观欧洲史,《南特赦令》等这些包含着现实意义或者宽容精神的宗教和解条约,都给欧洲各国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和平;“宗教宽容”的思想是这些血与泪铸成的条约的集大成者。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宗教宽容”的存在意义,并在现有的秩序和环境下坚持这一原则。
杰弗逊创造并落实“宗教自由”的概念,是他在缺乏充分认知的情况下萌生出的空洞政治理想。杰弗逊的自传中提到他的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案“被大多数人反对”,然而他却不顾民意依然对此法案能保护“犹太人、基督徒、穆斯林”而沾沾自喜。因为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都属于亚伯拉罕宗教,所以杰弗逊这份乐观显然枉顾了以下事实:
1、不干涉宗教出版物、宗教教育或布道的内容;
2、禁止煽动针对其他宗教的宗教暴力;
3、尊重父母决定子女宗教教育的权利;
受过良好逻辑训练并且对宗教有一定了解的人一眼就能发现其荒谬之处:一个宣扬煽动针对其他宗教暴力的宗教完全不符合2,然而它却可以由1作为挡箭牌而存在,并通过[3]在可能违背子女意愿的前提下传承。
这个反例,就是在现实中经常击穿“宗教自由”之盾的矛。“宗教自由”从未成为真实,而是虚妄。法国教师帕蒂的血案,正在唤醒曾全盘接收“宗教自由”这种虚妄的法国。越来越多迹象显示,对“宗教自由”感到不适、不安的法国民众日益增多;他们希望重新界定“宗教自由”和世俗主义的概念。
马克龙捍卫了帕蒂对待关于漫画的言论自由观点,并拒绝代表法国向伊斯兰世界道歉。他说没有人能“声称自己的法律应优于共和国的法律。”他认为伊斯兰教“正在世界各地陷入危机”,并呼吁由上而下改革法国的伊斯兰教。马克龙的世俗立场立马招致了旨在复兴旧奥斯曼帝国的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的攻击,法国的各类产品随即在许多中东国家遭到大规模抵制。卡塔尔大学也加入了声讨,无限期推迟了法国文化周活动。该大学在推特上表示,对伊斯兰信仰,圣洁和象征的任何偏见“都是完全不可接受的,因为这些违法行为损害了普遍的人类价值观和当代社会高度重视的最高道德原则。”
我想以我特别喜欢的杰弗逊的一段话来完结此文:
“最后,真理是伟大的,只要听其自行发展,它自然会得到胜利,真理是谬误的适当而有力的对手,在它们的斗争中,真理是无所畏惧的,它只怕人类加以干扰,解除它天赋的武器,取消自由的引证和自由的辩论;一切谬误,只要到了大家可以自由反驳的时候,就不危险了。”